急不相棄文言文翻譯注釋 急不相棄的啟示
《急不相棄》出自本文為《世說新語》“德行第一”中第十三則。
文言文
華歆、王朗俱乘船避難,有一人欲依附,歆輒難之。朗曰:“幸尚寬,何為不可?” 后賊追至,王欲舍所攜人。歆曰:“本所以疑,正為此耳。既已納其自托,寧可以急相棄邪?”遂攜拯如初。世以此定華、王之優劣。
翻譯
華歆和王朗一起乘船避難,有一個人想搭乘他們的船,華歆感到十分為難而沒立刻答應。王朗卻說:“幸好船還寬敞,為什么不可以呢?”后面的賊寇已經追上來了,王朗想拋棄剛才搭船的人。華歆說:“ 剛才我之所以猶豫,正是這個原因。既然已經接納了他來船上安身,哪里能因為情況危急就丟下他呢?”于是就繼續帶著他趕路。世人也由此判定華王二人的優劣。
注釋
(1)華歆:東漢末舉孝廉,任尚書令。
(2)王朗:與華歆同時代人。兩人都是當時著名人物。
(3)俱:一起。
(4)欲:想要。
(5)依附:依傍附從。
(6)輒:當即。
(7)難:為難
(8)幸:幸好。
(9)尚:還。
(10)何為:有什么。
(11)迫至:追趕上來。
(12)舍:丟下,拋棄。
(13)所:用在動詞前,代表所接受的事物。
(14)攜:攜帶。
(15)本:當初。
(16)疑:猶豫。
(17)此:代這個原因。
(18)耳:語氣詞,相當于“嘛”“啊”。
(19)既:既然。
(20)納:接受。
(21)其:他的。
(22)自托:把自己托付給別人。
(23)寧:怎么。表示反問語氣
(24)可以:可以因此。
(25)相棄:拋棄。
(26)耶:語氣詞,相當于“呢”。
(27)遂:于是,就。
(28)攜拯:攜帶救助。
(29)如初:像當初一樣。
(30)以:通過。
(31)此:代這件事。
(32)定:裁定,判定。
(33)之:道德的。
(34)疑:猶豫
啟示
急不相棄: 在有危難,緊急情況時互相都不舍棄對方。
華歆謹慎對待別人的請托,但一經接受請托,無論遇到怎樣危急的情況都不相棄,表明他重信重義,言必行,行必果.危難中救人能救到底。他不愿隨隨便便地幫助別人,他在助人之前,首先考慮的是可能招致的麻煩;但一旦助人,便會不辭危難擔當到底。
王朗樂于做好事,在不危及自身的情況下,能夠與人方便時盡量與人方便;但是到了有風險的時候,他就出爾反爾。他輕易接受他人的請托,而一旦形勢緊急便“欲舍所攜人”。這樣的人機巧善變,有始無終,不能共患難,不值得信賴。
啟示我們:言必信、信必行、行必果、已諾必誠,始終如一。華歆在危難之時仍遵守承諾,而王朗只能交好于平時,在危難時自見人心。
作者簡介
劉義慶(公元403—公元444),字季伯,漢族,原籍彭城(今江蘇徐州),世居京口(今江蘇鎮江),南朝宋文學家。宋武帝劉裕之侄,長沙景王劉道憐次子,其叔父臨川王劉道規無子,即以劉義慶為嗣,襲封臨川王。劉義慶曾任秘書監一職,掌管國家的圖書著作,有機會接觸與博覽皇家典籍。17歲升任尚書左仆射,位極人臣,但其堂弟宋文帝和劉義康的“主相之爭”日益激烈,因此劉義慶也懼遭不測之禍,29歲便乞求外調,解除左仆射一職。曾任荊州刺史等官職,在政8年,政績頗佳。后任江州刺史。劉義慶是劉裕的侄子,在諸王中頗為出色,自幼就被劉裕所知,稱贊其“此吾家豐城也”。他“性簡素,寡嗜欲”。愛好文學,廣招四方文學之士,聚于門下。劉宋宗室,劉義慶自幼才華出眾。著有《世說新語》,志怪小說《幽明錄》。為中國古代文學做出了巨大貢獻。